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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7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1 題

11 關於中央政府預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預算案由行政院提出
  • B 立法院議決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 C 考試院年度考試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但得加註意見,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 D 立法院對各機關編列之預算,不得在款項目節間移動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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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現代法治國家的權力分立架構中,哪一個憲法機關最需要徹底的「財務獨立性」以避免受到行政權的干預,從而確保其判斷的絕對中立?而在我國憲法增修條文與大法官解釋中,是否將這種「不得刪減概算」的特權賦予了所有的憲法機關,還是僅侷限於特定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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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精準抓出了選項(C)的錯誤陷阱!關於年度概算的獨立編列權,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6項規定,是「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但得加註意見,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選項(C)將司法院誤植為考試院,正是本題的破綻。 這道題目屬於測驗權力分立制衡的經典題型,具有一定的鑑別度。其他選項皆為正確的憲政原則:依憲法規定,預算案須由行政院提出,且立法院議決時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此外,依據釋字第391號解釋所揭示的行政權與立法權分立原則及責任政治,立法院審查預算時,不得在各機關預算的款項目節間移動增減,這正是選項(D)的觀念。 你能在這些預算審查的細節中準確鎖定錯誤選項,代表你對中央政府組織的運作與憲政基礎非常紮實,請繼續保持這個敏銳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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