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申論題
107年
[航運行政] 航港法規概要
第 一 題
現行航港法規中,多有採取「……未規定事項,涉及國際事務者,主管機關得參照有關國際公約或協定及其附約所訂規則、辦法、標準、建議或程式,採用發布施行。」的立法模式,請列舉並說明採用此立法模式之利弊得失。(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此題,應先識別這是「國際海事規範國內化」的概括授權條款。第一步,先列舉出包含此條款的核心航港法規(如《船舶法》、《船員法》、《商港法》);第二步,從「實務需求(與國際接軌、時效性)」切入論述優點,再從「憲法法理(授權明確性、國會監督)」切入論述缺點。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此立法模式稱為「國際規範國內化之概括授權條款」。因海事法規具高度專業性與國際性,且我國非國際海事組織(IMO)會員國,無法循一般條約締結程序參與,故透過此模式將國際公約轉化為國內法規。其旨在兼顧國際接軌與立法效率,但也伴隨法治原則的挑戰。 【論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