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考申論題 107年 [航運行政] 航港法規概要

第 二 題

依船員法規定,船員及其雇用人得終止僱傭契約之法定原因各為何?(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解題核心在於精準記憶《船員法》中關於「雇用人」與「船員」雙方終止僱傭契約的法定事由。答題時建議將原因區分為「懲戒性/歸責事由(免預告)」與「經濟性/客觀事由(須預告)」兩大類,引述相關法條(船員法第21、21-1、22條),能使論述層次清晰並涵蓋法條全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船員之僱傭關係涉及航行安全及海事勞動之特殊性,其契約之終止須受《船員法》嚴格規範。依《船員法》相關規定,船員與雇用人得終止僱傭契約之法定原因,可依「是否須經預告」及「歸責對象」區分如下: 【論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