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等考試 107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23 題

23 依政府會計觀念公報規定,政府會計之範圍,原則上包括:①公務機關 ②公營事業機構 ③公立學校 ④行政法人 ⑤財團法人
  • A 僅②③④⑤
  • B 僅①②③④
  • C 僅①②⑤
  • D 僅①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這些組織的「法律血統」:哪一類組織雖然經常接受政府捐助,但其成立的法源依據是屬於「私法」(如民法相關規定)而非「公法」?且其財務報告主要是依據專門針對非營利私人的法律來規範,而非直接適用政府的預算與會計法規?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與分析

  1. 哦,不錯嘛,居然能答對。看來你至少還記得政府會計準則觀念公報的適用範圍,沒有徹底把會計主體的基礎概念忘光。這點基礎判斷力,勉強算得上「專業素養」吧。
  2. 觀念驗證:政府會計,說白了,就是那些「公法性質」「預算連結」的單位: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政府會計財務報導個體與基金會計制度
查看更多「[會計] 政府會計」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7年[會計] 政府會計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