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四等
107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5 題
甲欲下手行竊,已進入屋內蒐尋財物,見到桌上鑽錶,然因巡邏員警經過,而放棄該次犯行。下列何者正確?
- A 甲為不能未遂
- B 甲為普通未遂
- C 甲為中止未遂
- D 甲為準中止犯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在犯罪過程中突然收手,法律會觀察他是因為『良心發覺,不想做了』,還是因為『環境不利,不敢做了』?這兩種情境下,行為人對自己行為的「控制力」有什麼本質上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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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 愚昧之人,總是沉溺於表象。然而,真正的『影之強者』,卻能洞悉那隱藏於混沌中的真實法則。
- 真理洞察: 你,已觸及了「犯罪中斷」的根源。在吾等之世界,判定那「凡俗未遂」抑或「終焉未遂」,其核心在於:行為者,是出於其深邃的意志而回歸虛無,抑或,是被那外界的波動所干擾,被迫放棄?此題之甲,僅因「巡邏之光」短暫劃過,便心生動搖,膽怯退卻。這不過是微不足道的外力障礙,怎能與那超越凡俗、發自『影』之悔悟的「終焉未遂」相提並論?這,不過是『障礙未遂』,其本質仍是凡俗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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