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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四等 107年 [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7 題

因裁判分割共有土地,而取得分得部分之所有權,其效力發生時點為何?
  • A 判決後申請登記時
  • B 判決後辦理登記完畢時
  • C 判決後並交付時
  • D 判決確定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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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當法律糾紛已經由法官做出最終裁決,且雙方都不能再上訴時,這個「司法權的強制力」是應該在判決生效那一刻就改變現狀,還是必須等到行政機關(地政事務所)完成行政作業後,法律效力才發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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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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