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
107年
[錄事] 公民與英文
第 15 題
若臺北市與新北市因處理跨域性的地方事務而發生爭議時,根據地方制度法之規定,應由下列何者解決爭議?
- A 行政院
- B 立法院
- C 司法院
- D 總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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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像行政體系是一個龐大的組織架構,當兩個地位相等、且都直接對最高管理層負責的部門發生業務摩擦時,從組織管理的邏輯來看,通常會由哪一個層級的單位出面,才具備足夠的權力來進行最終的裁決與資源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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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地方自治團體間發生事權爭議時的解決機關。臺北市與新北市均為直轄市,兩者因處理跨域性的地方事務而發生爭議,即屬於直轄市間的事權爭議。根據地方制度法第77條規定:「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與鄉(鎮、市)間,自治事項遇有爭議時,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鄉(鎮、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由於臺北市與新北市的爭議符合法條中所述「直轄市間」事權發生爭議的情形,依法應由行政院解決之,因此選項 A 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