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申論題 107年 [執達員] 強制執行法概要

第  題

📖 題組:
關於金錢債權之強制執行,請附理由說明債務人下列財產應如何執行?
債務人乙名下汽車一輛,現場查封時,該車為債務人之友人丙占有使用中,丙表示該車係向乙借用,拒絕交予執行人員查封。(1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核心考點為「第三人占有債務人動產且拒絕交出」時的強制執行方法。考生應點出執行法院不得逕對該動產強制查封,而須依強制執行法第116條轉換執行標的,改對債務人向第三人之「交付動產請求權」進行執行,並說明後續第三人聲明異議的處理程序。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第三人占有債務人所有之動產,雖承認債務人有所有權但拒絕交出時,執行法院應如何進行強制執行? 【解析】 壹、法規依據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