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07年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行政法
第 四 題
主管機關遲遲未就被都市計畫列為道路預定地的土地,開闢為公用道路,其土地沿線居民是否有權主張主管機關怠於執行職務,請求國家賠償?(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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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應立即聯想國家賠償法「怠於執行職務」之成立要件,並透過釋字第469號「保護規範理論」檢驗人民是否具備公法上請求權。切入點在於分析都市計畫法之規範目的,定性沿線居民之利益為「公法上權利」或僅為「反射利益」,進而推導出能否請求國賠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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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沿線居民就都市計畫道路預定地之開闢是否具有公法上請求權?主管機關遲未開闢是否構成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後段之「怠於執行職務」? 【解析】 壹、法規依據與法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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