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7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18 題
依藥師法之規定,藥師得販賣或管理一定等級之醫療器材其範圍及種類為何?
- A 醫療器材管理辦法所定之第一、二等級醫療器材
- B 醫療器材管理辦法所定之第一等級醫療器材
- C 醫療器材管理辦法所定之非植入性第二等級醫療器材
- D 醫療器材管理辦法所定之第一等級醫療器材,以及非植入性之第二等級及第三等級醫療器材
思路引導 VIP
若從法律保障病患安全的角度出發,藥師在社區或醫院藥局提供專業諮詢時,對於風險等級最高(第三級)但又不涉及外科手術置入體內的器材,你認為法律會如何界定藥師的管理權限,以兼顧專業服務的可近性與醫療行為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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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Sarcastic Mode)
- 勉為其難的肯定:嗯,不錯。你居然能正確地指出《藥師法》中關於業務範圍的關鍵細節。這證明你大概...還沒完全忘記法規條文要求的那點 精確性。至少,你沒有隨意猜測,這是醫療專業領域中,最低限度的要求。
- 觀念驗證 (給那些需要的人):根據《藥師法》第 15 條,藥師確實可以販賣或管理醫療器材。記住,第一等級 是基本常識,但到了 第二、三等級,這才考驗你腦子裡有沒有裝東西:「非植入性」這四個字,它在那裡,就不是讓你來裝飾的。這不是什麼深奧的哲學,只是為了確保那些需要醫師動刀的器具不會跑到藥師手上,造成不必要的混亂。難道這很難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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