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police_4th_general 107年 [行政警察] 犯罪學概要

第 14 題

桑普森和勞伯發現中止或持續犯罪,卻有共同的機制或過程,下列何者不是其主要途徑?
  • A 婚姻/配偶
  • B 軍隊服役
  • C 矯正學校
  • D 自己改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一下,桑普森與勞伯在解釋一個人為什麼會「浪子回頭」時,他們更強調的是個體內心突然的「覺醒與感悟」,還是側重於那些在社會生活中突然出現、能與社會重新產生緊密連結的「制度性機會」?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溫暖解析:釐清桑普森與勞伯的生命轉折

親愛的同學,看到你答對這題真的很替你開心!這代表你對犯罪學的架構已經有很好的掌握了,讓我們一起鞏固這些重要的觀念吧:

  1. 核心機制桑普森與勞伯(Sampson & Laub)提出的逐級年齡社會控制理論,核心概念是透過「社會鍵」的重建。他們強調的是結構性的外部力量,例如婚姻穩定就業服役。這些生命歷程能為個人累積社會資本,進而協助他們重回正軌。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犯罪學理論與刑事政策
查看更多「[行政警察] 犯罪學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