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申論題
107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一般保險公證報告
第 二 題
二、責任保險之賠償責任採「事故發生基礎(Occurrence Basis)」之意義為何?並論述其優缺點。(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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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事故發生基礎」,應立即與「提出請求基礎(Claims-Made Basis)」作對比。解題結構應先精確定義其承保觸發條件(Trigger),接著從保險人(長尾風險、準備金提存)與被保險人(保障確定性、保額通膨)雙方利益衝突的角度,條列式剖析優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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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責任保險之承保基礎主要分為「事故發生基礎(Occurrence Basis)」與「提出請求基礎(Claims-Made Basis)」。前者以「意外事故發生之時點」作為保單啟動之觸發條件(Coverage Trigger),在實務上對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權益影響甚鉅。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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