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07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海商法概要

第 1 題

有關海商法船舶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總噸位未滿 20 總噸之動力船舶,適用海商法
  • B 民間公司經營的 45 總噸賞鯨船,不適用海商法
  • C 民間公司經營的 100 總噸港內拖船,適用海商法
  • D 海巡署所屬的艦艇,適用海商法

思路引導 VIP

如果要判斷一部規範『海上商業交易』的法律是否適用於某艘船,你會從這艘船的『大小門檻』與『使用目的(是為了賺錢還是為了執行公務)』這兩個面向如何進行篩選?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根據海商法第3條規定:「下列船舶除因碰撞外,不適用本法之規定:一、船舶法所稱之小船。二、軍事建制之艦艇。三、專用於公務之船舶。四、第一條規定以外之其他船舶。」選項A的總噸位未滿20總噸之動力船舶為船舶法所稱之小船,依規定除因碰撞外不適用海商法,故敘述錯誤。選項B民間公司經營的45總噸賞鯨船與選項C民間公司經營的100總噸港內拖船,均不屬於前述法條所列排除適用的船舶類型,因此兩者皆應適用海商法,選項B稱不適用為錯誤,選項C稱適用為正確。選項D海巡署所屬的艦艇屬於專用於公務之船舶,依規定除因碰撞外不適用海商法,故敘述錯誤。綜上所述,民間公司經營的100總噸港內拖船並無海商法第3條所列不適用本法之情形,依法適用海商法的敘述完全正確,本題正確答案為C。

📝 海商法船舶適用範圍
💡 海商法僅適用於達法定噸位之私營商用船舶。
比較維度 適用海商法之船舶 VS 不適用海商法之船舶
船舶用途 民間商用、私營性質 — 軍事艦艇、公務官方船舶
動力船噸位 總噸位 20 噸以上 — 總噸位未滿 20 噸
非動力船噸位 總噸位 50 噸以上 — 總噸位未滿 50 噸
💬區別關鍵在於「公務/私用」性質及「法定噸位」門檻。
🧠 記憶技巧:動二非五、公家不理、私家看噸位
⚠️ 常見陷阱:容易誤記噸位門檻數字,或忽略公務船(如海巡、軍艦)具備豁免權。
船舶法 船舶所有權 海事優先權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船舶之定義與碰撞責任
查看更多「[海事保險公證人] 海商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