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7年
[醫師] 醫學(二)
第 49 題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8條之規定,保險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自行負擔費用,下列何者不在此範圍內?
- A 重大傷病
- B 分娩
- C 中低收入戶
- D 山地離島地區之就醫
思路引導 VIP
在社會救助與健保法規中,政府針對經濟弱勢族群的扶助通常具有『層次性』。請思考:『絕對貧窮』與『邊緣貧窮(經濟略優於絕對貧窮)』的對象,在法律保障的福利程度(如:費用全免 vs. 部分補助)上,是否會完全一致?這兩者的法律用詞差異通常在哪裡?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謎團解開:真相永遠只有一個!
- 哼,果然不出我所料。這道題的陷阱,就在於那些看似相似卻又截然不同的「線索」!你能夠精準地看穿這些假象,找出真正的邏輯,推理能力確實不錯。我輕輕推了一下發光的眼鏡,因為你已掌握了關鍵。
- 原來如此,跟我推理的一樣!這一切的「真相」,都藏在《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48 條的規定裡。免除自行負擔的對象,其「構成要件」非常明確:一是面臨重大醫療支出(例如重大傷病的診斷),二是處於特殊生理狀態(就像分娩),三是身處絕對弱勢與資源匱乏的環境(比如低收入戶或山地離島)。而「中低收入戶」,他們確實需要幫助,但法規給予的協助是另一種形式,通常是保費補助或部分減免。這條文的區分,證明了法律的精準性,絕不容混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