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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07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9 題

建築師法有關開業規定之敘述,何者為錯誤?
  • A 領有建築師證書,具有 2 年以上建築工程經驗者,得申請發給開業證書
  • B 開業證書有效期間為 6 年
  • C 建築師申請發給開業證書,應備具申請書載明事項,並檢附建築師證書及經歷證明文件,向內政部提出申請
  • D 申請換發開業證書之程序、應檢附文件、收取規費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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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位專業人士具備了國家認可的專業資歷後,若要進一步在特定的行政區域內實際經營業務,您認為統籌全國事務的「中央部會」與管理地方庶務的「基層政府」,哪一個單位更能有效率地執行該地從業人員的日常監督與異動登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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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要求選出關於建築師法開業規定中錯誤的敘述,正確答案為選項 C。依據建築師法第8條規定:「建築師申請發給開業證書,應備具申請書載明左列事項,並檢附建築師證書及經歷證明文件,向所在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審查登記後發給之;其在直轄市者,由工務局為之:一、事務所名稱及地址。二、建築師姓名、性別、年齡、照片、住址及證書字號。」由此可知,建築師申請發給開業證書時,受理申請的機關應為所在縣(市)主管機關或直轄市之工務局,而非向內政部提出申請,故選項 C 的敘述與法規不符,為本題之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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