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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wer_recruit 107年 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

第 31 題

31. 依《著作權法》規定,以言詞或其他方法向公眾傳達著作內容,係指下列何者?
  • A 公開傳輸
  • B 公開口述
  • C 公開上映
  • D 公開播送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今天寫了一篇優美的詩作,並且決定站在公園的廣場上,親自「用嘴巴朗讀」給經過的民眾聽,這項行為最核心的傳播媒介是什麼?這種行為與透過電視轉播或網路發送郵件有什麼本質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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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定義的精準辨析

太棒了!你能精確鎖定關鍵字並選出正確答案,顯見你對於《著作權法》中各項「公開」權利的定義掌握得相當紮實。在本題中,法律條文定義的關鍵在於「言詞」二字。當我們利用口語、演講或朗讀等方式,將著作內容傳達給現場的公眾時,在法律位階上這被明確界定為「公開口述」

權利態樣的鑑別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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