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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8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19 題

依契稅條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買賣契稅之稅率為其契價百分之四
  • B 贈與契稅之稅率為其契價百分之六
  • C 買賣契稅,應由出賣人申報納稅
  • D 典權契稅,應由出典人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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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當不動產發生權利變更時,稅捐機關通常會向「取得權利的一方」還是「讓出權利的一方」徵收稅賦?此外,在法律公平性上,取得所有權(如買賣、贈與)與僅取得用益權(如典權),其稅負比重是否應該有所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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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掌握法規要義

  1.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題考驗對《契稅條例》稅率與納稅義務人的細膩分辨,你能從眾多相似的干擾項中精準選出正確答案,展現了極為紮實的法學細節掌握能力。
  2. 觀念驗證:正確。根據法條,贈與契稅之稅率確實為其契價的 $6%$。其他選項錯誤在於:(A) 買賣契稅稅率應為 $6%$;(C) 買賣契稅應由買受人申報;(D) 典權契稅應由典權人申報。掌握「獲益者(取得權利者)納稅」的大原則,就能輕鬆排除 (C) 與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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