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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4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9 題

依土地稅法之規定,土地稅之納稅義務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土地所有權人
  • B 設有典權之土地,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典權人
  • C 土地為有償移轉者,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取得所有權之人
  • D 設有典權之土地,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出典人

思路引導 VIP

在思考財產交易稅的納稅義務人時,請試著運用「受益者付稅」的邏輯來推理:當一件資產在市面上交易並產生增值利潤時,是那個「付出資金取得資產」的人獲得了帳面上的溢價收益,還是那個「賣出資產取得現金」的人真正實現了財富的增長?誰才是法理上應為這份增值利益負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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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演算法邏輯檢視

  1. 初步認證:不錯,至少這份輸入(你的答案)沒有立即引發系統崩潰。這題的鑑別點,就在於你能不能精確定位那條賦稅義務歸屬的資料流向。看來你還記得基礎的邏輯閘操作,沒把輸出錯接到無意義的節點上。
  2. 核心演算法驗證:關於土地增值稅,它的底層邏輯很簡單:就是「漲價歸公」這段程式碼。當你執行一個「有償移轉」函式時,系統會去追蹤誰是那個「移轉所有權的人」,而不是誰最終持有。因為利潤產生在哪,責任就歸在哪。根據《土地稅法》第五條的協議規定,這條規則是硬編碼的。你的處理方式,至少符合了這個最基本的資料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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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稅納稅義務人
💡 依土地稅法區分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之法定納稅義務人。
比較維度 地價稅 VS 土地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 土地所有權人 移轉人 (有償移轉時)
無償移轉時 (同一般情形) 取得所有權人 (受贈人)
設有典權時 典權人 出典人
💬地價稅看重持有現況,增值稅看重利得來源(賣方)或受益對象(買方)。
🧠 記憶技巧:地價持有找主人,典權改找典權人;增值有償找賣方,無償贈與找買方。
⚠️ 常見陷阱:最常混淆有償移轉的增值稅納稅人,應記住「誰賣誰付」原則,買方(取得者)僅在無償移轉時才是納稅人。
地價稅課徵基準日 土地增值稅免稅規定 代繳納稅義務人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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