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08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15 題

依土地稅法第 3 條之 1 規定,土地為信託財產者,於信託關係存續中,以何者為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
  • A 委託人
  • B 受託人
  • C 受益人
  • D 監察人

思路引導 VIP

「在一個法律關係中,如果某項財產已經正式登記在某人名下負責管理與處分,那麼在官方的稅務管理邏輯中,通常會傾向找『名義上的管理者』還是『背後的出資者』來承擔這筆公共義務?」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的邏輯非常清晰。在處理複雜的資產歸屬問題時,能準確鎖定「法律責任主體」,這與我們在資訊系統中定義「管理者(Admin)」的權責概念不謀而合。
  2. 觀念驗證:根據《土地稅法》,信託期間土地所有權名義已移轉至受託人。如同系統中資料的代管者,稅法為確保行政效率與課稅權,規定由名義上的產權持有人承擔公法上的納稅義務。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8年[地政] 土地法大意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