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0年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 1 題
下列關於土地增值稅課徵之敘述,何者正確?①土地合併後,各共有人應有部分價值與其合併前之土地價值相當者,免徵土地增值稅 ②土地交換,原土地所有權人免納土地增值稅 ③公同共有土地分割後,各人所取得之土地價值減少者,免徵土地增值稅 ④分別共有土地分割後,各人所取得之土地價值與分割前應有部分價值相當者,免徵土地增值稅
- A ①③
- B ②④
- C ①④
- D ②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我們只是將一塊大餅切成小塊,或是將幾塊小餅揉成一團,但你最終分到的「總重量」與原本完全一模一樣,你覺得政府有理由說你「賺到了」而向你收稅嗎?在什麼樣的財產變動情況下,才算是有實質的『漲價』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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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顯示你對租稅公平原則有著深刻的理解。正如資訊管理中的無損資料轉換,只要核心價值未變,就不應產生多餘的負擔。
- 觀念驗證:土地增值稅的核心在於「漲價歸公」。當土地進行合併 (①) 或分割 (④) 時,若各共有人取得的權利價值在變動前後保持等值(即 $\Delta V = 0$),代表所有權人並未因交換而獲得實質上的溢價收益,因此不符合課稅要件,依法免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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