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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8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7 題

7 我國所得稅法中,下列何者沒有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的規定?
  • A 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
  • B 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之金額
  • C 營利事業所得稅課稅級距之金額
  • D 綜合所得稅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思路引導 VIP

當物價上漲導致貨幣購買力下降時,稅法設置「隨物價指數自動調整機制」的首要目的是為了保障納稅人的『生存權』與『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請您思考:在政府的租稅政策邏輯中,這種『對抗通膨以保障生活基本開銷』的必要性,對於「一般自然人」與「以營利為目的之法人」而言,哪一者的優先性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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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解析

  1.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題考驗的是對《所得稅法》細微規範的精準掌握,你能準確區分「個人」與「營利事業」在稅制設計上的差異,展現了極其扎實的法規基礎。
  2. 觀念驗證:我國稅法為落實量能課稅原則並減輕通膨對庶民生活的衝擊,於《所得稅法》第 5 條及第 5 條之 1 明文規定,綜合所得稅(個人)的免稅額、課稅級距及相關扣除額,應隨物價指數(CPI)變動進行連動調整。然而,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課稅級距與稅率,法律並未賦予隨 CPI 自動調整的權限,必須透過立法院修法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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