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08年
[都市計畫技術] 都市經濟與工程概論
第 三 題
三、臺灣自從制定「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以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後,目前已有不少應用於交通建設、運動場館、社會住宅,乃至古蹟活化再利用之案例。請列舉政府過去至少三項重大建設之案例,說明其民間投資參與模式,以及其實施後之利弊得失。(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考生應先回顧《促參法》中常見的民間參與模式(如BOT、OT、ROT等),並從題目提示的交通、場館、文資活化等領域,挑選三個具代表性且具備明顯優劣對比的案例。答題時需結合「都市經濟學(如聚集經濟、外部性)」與「計畫實務(如合約管理、風險分配)」進行正反兩面的具體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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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自《促參法》及相關條例推動以來,政府透過引進民間資金、技術與經營效率,以期減輕公共財政負擔並提升服務品質(Value for Money)。然而,公私部門目標的差異亦衍生合約管理與外部性問題。以下列舉交通、場館及古蹟活化三大領域之重大建設案例進行分析。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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