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申論題
108年
[都市計畫技術] 都市經濟與工程概論
第 四 題
四、臺灣過去都市更新推動時,受限於大基地住戶整合困難,審議獎勵容積之期程不確定,因此造成都市更新推動牛步化,近年來雙北市不少都更案例改以危老建築更新條例送件,請比較兩種程序之優缺點與適用案例。(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此題,應先鎖定「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兩套法規的制度設計差異。作答時需從經濟學的「交易成本與時間價值」、都市計畫的「容積獎勵與審議門檻」,以及工程實務的「基地規模與公共基盤效益」三個維度進行對比,最後依據產權複雜度與基地條件提出具體的適用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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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針對臺灣都市老化與防救災需求,政府並行推動「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雙軌制。近年因都更「交易成本」過高且審議期程漫長,市場開發者與地主為降低「資金時間價值」折損與預期收益的不確定性,大量轉向容積獎勵明確且審批快速的危老程序。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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