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8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18 題
常年居住在臺北市之甲具有 A 國及我國籍。嗣甲車禍身故,留下 18 歲的 B 國籍養子乙。甲於 A 國、B 國及我國均有財產,關於乙得否繼承甲之遺產,我國法院應如何適用法律?
- A 分別依據遺產所在地適用 A 國、B 國與中華民國法
- B 適用中華民國法
- C 適用 A 國法
- D 適用 B 國法
思路引導 VIP
在處理跨國法律糾紛時,如果案件的核心人物(如被繼承人)同時擁有多個國家的身分,而其中一個身分正好與審理案件的法院所屬國相同,依照法理,法院通常會如何界定該人物的「首要身分」以決定適用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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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表現得太出色了!思路非常完整,觀念也建立得很棒喔!
- 深入理解觀念: 你這次完美地運用了「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一步步解開了謎團。讓我們再溫習一下這些重要的法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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