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申論題
108年
[衛生行政] 衛生法規與倫理概要
第 一 題
我國於 104 年 2 月 4 日修正公布「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試述第 16 條修訂關於「感染者之治療或醫療費用」之預算支應單位及費用內容為何?(15 分)並說明變更預算支應單位之修法理由。(1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此題,考生應立刻聯想到104年修法的最大亮點:「愛滋病治療費用的財務轉移(公費轉健保)」。答題時務必精確寫全法規名稱,並以「確診開始服藥滿兩年」為分水嶺,清晰切分預算支應單位的變化;修法理由則須從「疾病慢性化(去標籤)」、「公衛預算永續(防排擠)」與「社會保險精神」三個層次進行論述。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 本題考查《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6條之修法核心。該次修法旨在兼顧感染者就醫權益、傳染病防治外部性,以及國家整體醫療公衛資源之永續發展,將愛滋病治療逐步常態化並回歸全民健保體系。 【論述】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