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四等 108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24 題

依稅捐稽徵法第 12 條之 1 規定,納稅義務人得在從事特定交易行為前,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諮詢,稅捐稽徵機關應於多久期限內答覆?
  • A 1 個月
  • B 3 個月
  • C 5 個月
  • D 6 個月

思路引導 VIP

請你從行政實務的角度思考:當政府要針對一個『尚未發生』且『涉及複雜商業架構』的交易,給出一個具有法律拘束力的稅務承諾時,為了確保調查的嚴謹度(避免隨便答覆導致稅收損失),這段法定期限應該會比一般的簡單陳情或訴願期間(通常為二到三個月)還要長還是短?你認為以『半年』作為行政機關調查與研議的最後期限,是否符合法治國家對此類重大案件的作業成本預估?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旨在測驗納稅義務人事前申請諮詢時,稅捐稽徵機關的法定答覆期限。關於此事前諮詢制度之期限,依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規定:「納稅者得在從事特定交易行為前,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諮詢,稅捐稽徵機關應於六個月內答覆。」因此,當納稅義務人為從事特定交易行為而提出申請諮詢時,稅捐稽徵機關依法須於六個月之期限內給予答覆,故選項 D 為正確答案。

🏷️ 相關主題

稅捐稽徵法
查看更多「[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