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8年
[公職藥師] 行政法、藥事管理及其相關法規
第 一 題
📖 題組:
甲係某診所醫師,遭民眾檢舉其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違反醫師法相關規定,主管機關乙乃進行調查。甲知悉後,依行政程序法第 46 條第 1 項規定,向乙申請閱覽調查卷宗;乙以涉及公務機密為由拒絕之。請詳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 10 分,共 30 分) (一)就乙之拒絕,甲得否於乙調查程序中,提起行政救濟? (二)乙調查完竣後,認定甲確有違法情事,依法對之為罰鍰處分,甲拒絕繳納罰鍰。乙應如何強制執行? (三)承上(二),甲不服罰鍰處分,提起訴願。該罰鍰處分於訴願程序中是否應停止執行?
甲係某診所醫師,遭民眾檢舉其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違反醫師法相關規定,主管機關乙乃進行調查。甲知悉後,依行政程序法第 46 條第 1 項規定,向乙申請閱覽調查卷宗;乙以涉及公務機密為由拒絕之。請詳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 10 分,共 30 分) (一)就乙之拒絕,甲得否於乙調查程序中,提起行政救濟? (二)乙調查完竣後,認定甲確有違法情事,依法對之為罰鍰處分,甲拒絕繳納罰鍰。乙應如何強制執行? (三)承上(二),甲不服罰鍰處分,提起訴願。該罰鍰處分於訴願程序中是否應停止執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一)
就乙之拒絕,甲得否於乙調查程序中,提起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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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行政程序法中「閱卷權(第46條)」與「程序行為之救濟限制(第174條)」的連動關係。考生須先定性「拒絕閱卷」屬於行政程序進行中之程序處置,進而引出第174條「禁止程序行為單獨救濟原則」,推導出甲不得單獨救濟的結論。
小題 (二)
乙調查完竣後,認定甲確有違法情事,依法對之為罰鍰處分,甲拒絕繳納罰鍰。乙應如何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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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罰鍰處分拒繳」,應立刻定性為「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的強制執行。依據行政執行法規定,切記原處分機關無權自行強制執行,必須釐清「機關分離原則」,答題關鍵在於指出應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轄下之行政執行分署辦理。
小題 (三)
承上(二),甲不服罰鍰處分,提起訴願。該罰鍰處分於訴願程序中是否應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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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訴願不停止執行原則」及其例外。作答時應先點出《訴願法》第93條第1項的原則規定,接著說明同條第2項的例外要件(合法性顯有疑義、難以回復之損害等),最後將「罰鍰(金錢給付)」的特性套入涵攝,說明金錢損害通常不構成難以回復之損害,從而得出結論。
📜 參考法條
行政程序法第 46 條第 1 項: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有關資料或卷宗。但以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有必要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