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申論題
108年
[公職藥師] 行政法、藥事管理及其相關法規
第 一 題
📖 題組:
甲係某診所醫師,遭民眾檢舉其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違反醫師法相關規定,主管機關乙乃進行調查。甲知悉後,依行政程序法第 46 條第 1 項規定,向乙申請閱覽調查卷宗;乙以涉及公務機密為由拒絕之。請詳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 10 分,共 30 分)
甲係某診所醫師,遭民眾檢舉其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違反醫師法相關規定,主管機關乙乃進行調查。甲知悉後,依行政程序法第 46 條第 1 項規定,向乙申請閱覽調查卷宗;乙以涉及公務機密為由拒絕之。請詳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每小題 10 分,共 3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一)
就乙之拒絕,甲得否於乙調查程序中,提起行政救濟?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行政救濟法理中「程序行為」的救濟限制。考生看到「調查程序中」、「拒絕閱覽卷宗」,應立即聯想行政程序法第174條關於程序決定救濟之規定,並判斷該拒絕行為是否符合獨立救濟之例外。
小題 (二)
乙調查完竣後,認定甲確有違法情事,依法對之為罰鍰處分,甲拒絕繳納罰鍰。乙應如何強制執行?
思路引導 VIP
考生看到罰鍰未繳,應立刻聯想到《行政執行法》的「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程序。此題拿分的關鍵在於明確點出「執行管轄權」,即原處分機關不能自行查扣人民財產,必須踐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的程序。
小題 (三)
承上(二),甲不服罰鍰處分,提起訴願。該罰鍰處分於訴願程序中是否應停止執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行政救濟程序中的「不停止執行原則」。看到此題應立刻聯想《訴願法》第93條第1項規定,接著分析第2項例外停止執行的要件(合法性顯有疑義、難以回復之損害),並點出「罰鍰(金錢給付)」在實務上通常不被認為會造成難以回復之損害。
📜 參考法條
行政程序法第 46 條第 1 項: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有關資料或卷宗。但以主張或維護其法律上利益有必要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