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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08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5 題

5 預算法有關立法院審議總預算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歲入以擬變更或擬設定之收入為主,審議時應就基金別決定之
  • B 歲出以擬變更或擬設定之支出為主,審議時應就主管別及用途別分別決定之
  • C 特種基金預算之審議,在營業基金以盈虧撥補之預計為主
  • D 營業基金以外之其他特種基金預算之審議,以基金運用計畫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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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如果一個政府單位設立基金的目標並非『為了賺錢』(非營業用),而是為了達成某種政策目的或資源分配,那麼在監督這個單位時,審議者最應該關注的是它的『財務損益表』,還是它『打算如何執行這筆資源的具體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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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解答為選項D。關於立法院審議總預算案時針對特種基金預算的審議重點,依據預算法第50條規定:「特種基金預算之審議,在營業基金以業務計畫、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資金運用、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為主;在其他特種基金,以基金運用計畫為主。」由此法條明文可知,對於營業基金以外的其他特種基金預算審議,確實是以基金運用計畫為主,因此選項D的敘述完全符合法律規定而正確。同時,從該條文也能明確判斷選項C為錯誤敘述,因為營業基金的預算審議重點應為業務計畫、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資金運用、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而非以盈虧撥補之預計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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