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8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一 題
📖 題組:
二、經濟部水利署河川局基於某河川防汛之需要,依法定程序報經內政部核准徵收該河川沿岸土地,以實施堤防興建工程,並於徵收案公告期滿後,發給土地所有權人各 50 萬元補償費。請問: (一)甲為土地所有權人之一,反對提供土地作為堤防興建工程之用,應提起何種行政訴訟?(10 分) (二)乙為另一土地所有權人,認為 50 萬元補償費過低,應提起何種行政訴訟?(10 分) (三)於甲提起之訴訟中,堤防興建工程已完成,行政法院如認定徵收案違法,但認為堤防工程有公益上之需要,得為如何之判決?(5 分)
二、經濟部水利署河川局基於某河川防汛之需要,依法定程序報經內政部核准徵收該河川沿岸土地,以實施堤防興建工程,並於徵收案公告期滿後,發給土地所有權人各 50 萬元補償費。請問: (一)甲為土地所有權人之一,反對提供土地作為堤防興建工程之用,應提起何種行政訴訟?(10 分) (二)乙為另一土地所有權人,認為 50 萬元補償費過低,應提起何種行政訴訟?(10 分) (三)於甲提起之訴訟中,堤防興建工程已完成,行政法院如認定徵收案違法,但認為堤防工程有公益上之需要,得為如何之判決?(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一)
甲為土地所有權人之一,反對提供土地作為堤防興建工程之用,應提起何種行政訴訟?(10 分)
思路引導 VIP
思考「不服徵收處分」的救濟途徑。徵收屬剝奪財產權之負擔處分,若爭執其合法性,應依法定救濟程序提起撤銷訴訟。
小題 (二)
乙為另一土地所有權人,認為 50 萬元補償費過低,應提起何種行政訴訟?(10 分)
思路引導 VIP
考點為「不服徵收補償費數額」之救濟類型。補償費之核發係行政機關之處分,人民請求增加給付,本質上是請求機關作成補償費差額之行政處分,故應提起課予義務訴訟。
小題 (三)
於甲提起之訴訟中,堤防興建工程已完成,行政法院如認定徵收案違法,但認為堤防工程有公益上之需要,得為如何之判決?(5 分)
思路引導 VIP
考點為行政訴訟法第198條的「情況判決」。當行政處分確屬違法,但將其撤銷會對重大公益造成損害時,法院得駁回原告之訴,並於主文中宣告原處分違法。
土地徵收爭訟救濟要點
💡 區分徵收效力與補償數額之救濟路徑,並掌握情況判決要件。
| 比較維度 | 爭執徵收效力 (甲) | VS | 爭執補償數額 (乙) |
|---|---|---|---|
| 訴訟標的 | 徵收處分之合法性 | — | 公法上給付義務 |
| 訴訟類型 | 撤銷訴訟 (行訴§4) | — | 一般給付訴訟 (行訴§8) |
| 前置程序 | 訴願程序 | — | 異議、復議、訴願 |
| 法院判決 | 撤銷原處分 | — | 命給付差額金額 |
💬針對徵收處分合法性採撤銷訴訟,針對補償金數額爭議採一般給付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