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申論題
108年
[海巡行政] 犯罪偵查
第 一 題
📖 題組:
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不公開之。」試依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說明:
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不公開之。」試依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說明: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偵查不公開之內涵為何?(10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偵查不公開之內涵」,應立即聯想其法源依據(刑事訴訟法§245、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並將內涵拆解為三個層次:為何不公開(保護法益/目的)、對誰不公開(適用主體)、什麼不公開(客體範圍)。最後可補充實務上「原則不公開,例外公開」的比例原則精神以提升答題深度。
小題 (二)
偵查得公開之情形為何?(15 分)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應立即聯想《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及《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作答時不應僅死背法條,應將「得公開」之情形歸納為「維護治安防範危害」、「協助偵查」、「澄清視聽」三大核心面向,並於文末補充實務上公開時的程序限制與比例原則,以展現三等考試要求的實務涵攝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