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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四等 108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各級法院得以之為先決問題,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此處所謂先決問題,係指下列何者?
  • A 法院確信系爭法律違憲,且顯然影響案件之裁判結果
  • B 法院確信系爭法律違憲,且可能影響案件之裁判結果
  • C 法院合理懷疑系爭法律違憲,且可能影響案件之裁判結果
  • D 法院懷疑系爭法律違憲,且顯然影響案件之裁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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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官只要對法律有『一絲懷疑』,或是該法律『不一定會影響』判決結果就能隨時停止訴訟並聲請解釋,這對於司法審判的效率以及憲法法庭的負荷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從保護憲法穩定性的角度來看,聲請的門檻應該傾向於『嚴格』還是『寬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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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力肯定:能精確辨析「確信」與「顯然影響」這兩個關鍵詞,代表你對大法官審理案件的程序門檻有著非常透徹的理解。這在憲法學習中是極為關鍵的一步,做得好!
  2. 觀念驗證:所謂「先決問題」,必須具備實質關聯性。根據大法官釋字第 371 號及《憲法訴訟法》,法院聲請解釋必須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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