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08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36 題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被告之羈押聲請與審查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應為有罪判決者,始得羈押
- B 法官為羈押審查訊問時,檢察官原則上得不到場陳述聲請羈押之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證據
- C 羈押審查程序仍屬於偵查程序,為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檢察官聲請羈押所依據之事實、理由及有關證據,不得告知被告及其辯護人
- D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雖有法定羈押原因之一而無羈押之必要者,應先命檢察官補正羈押必要性之說明,不得逕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官決定是否要剝奪一個人的行動自由(羈押)時,如果法官認為這名被告雖然有犯罪嫌疑,但只要繳交保證金(具保)就不會逃跑,這時法官需要先徵得「發動聲請的檢察官」同意後才能放人嗎?還是法官身為中立的裁決者,可以直接決定替代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