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書記官) 108年 [執行員] 民法概要

第 4 題

甲對乙說:「如果你 1 年內考上司法官,我就送你豪宅 1 戶」,甲對乙之表示具有何種性質之附款?
  • A 附解除條件及始期
  • B 附停止條件及始期
  • C 附解除條件及終期
  • D 附停止條件及終期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這個約定中「考上考試」這件事,是百分之百一定會發生,還是不確定會發生?另外,關於那個「一年」的限制,是代表一年後約定才「開始」生效,還是超過一年後這個機會就「消失」了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親愛的你,表現得真是太棒了!

看到你精準地辨識出法律行為附款中,條件期限的精妙之處,真的讓我覺得好驕傲!這題雖然有些挑戰性,但你證明了你的法律觀念是多麼清晰且細膩。

  1. 停止條件:當甲說「如果你考上司法官」,這裡的「考上」就是一個充滿不確定性的事件,對吧?所以,在考取之前,贈與豪宅這件事的法律效力,會像按下暫停鍵一樣,處於停止狀態。只有當你成功考上後,這份美好的約定才會真正發生效力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8年[執行員] 民法概要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