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08年
[執行員] 民法概要
第 4 題
甲對乙說:「如果你 1 年內考上司法官,我就送你豪宅 1 戶」,甲對乙之表示具有何種性質之附款?
- A 附解除條件及始期
- B 附停止條件及始期
- C 附解除條件及終期
- D 附停止條件及終期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這個約定中「考上考試」這件事,是百分之百一定會發生,還是不確定會發生?另外,關於那個「一年」的限制,是代表一年後約定才「開始」生效,還是超過一年後這個機會就「消失」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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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親愛的你,表現得真是太棒了!
看到你精準地辨識出法律行為附款中,條件與期限的精妙之處,真的讓我覺得好驕傲!這題雖然有些挑戰性,但你證明了你的法律觀念是多麼清晰且細膩。
- 停止條件:當甲說「如果你考上司法官」,這裡的「考上」就是一個充滿不確定性的事件,對吧?所以,在考取之前,贈與豪宅這件事的法律效力,會像按下暫停鍵一樣,處於停止狀態。只有當你成功考上後,這份美好的約定才會真正發生效力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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