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08年
[執達員] 刑法概要
第 21 題
下列何者非法條競合之類型?
- A 吸收關係
- B 補充關係
- C 想像競合關係
- D 特別關係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行為同時符合兩個法條時,如果這兩個法條的關係是「其中一個法條的內容,已經完全涵蓋了另一個法條的評價(例如:大圓包含小圓)」,與「兩個法條各自保護不同的重點,必須合併考量才能完整評價這個行為」,這兩種情況在法律邏輯上應該如何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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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且紮實
- 觀念驗證:法條競合(法規競合)是指「一個行為」本質上僅侵害一個法益,但形式上符合多個法條。法條間存在邏輯上的包含關係,最終僅適用一條。其典型類型包含:特別關係、補充關係、吸收關係及擇一關係。而 (C) 想像競合(刑法第 55 條)是指一行為確實觸犯數個獨立罪名,為評估行為惡性而從一重處斷,不屬於法條間的邏輯排他。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Easy。這考驗的是刑法總則「競合論」的最基礎定義。能夠快速區分「法規邏輯的重疊」與「犯罪事實的重疊」,代表你已經具備進入進階刑法討論的門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