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08年 [執達員] 刑法概要

第 7 題

下列關於我國刑法未遂犯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
  • B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或防止其結果之發生者,不罰
  • C 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 D 未遂犯之處罰,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一個人已經動手實施犯罪,但中途因為良心發現而停手,法律為了鼓勵這種『回頭是岸』的行為,是會直接當作沒這回事(不罰),還是會承認他有錯、但給予大幅度減輕刑責的機會呢?你可以對比看看『完全沒危險的嘗試』與『有危險但主動停手』這兩種情況,法律的容忍度會一樣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肯定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中止未遂的法律效果,這代表你對《刑法》總則中關於「未遂犯」的條文掌握得極其紮實,展現了法律人必備的細膩與精確!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刑法未遂犯之類型與效力
💡 掌握普通未遂、不能未遂與中止未遂之處罰法律效果差異。
比較維度 普通未遂 (第25條) VS 中止未遂 (第27條)
主觀心態 非自願停止(欲為而不能) 出於己意停止(能為而不欲)
法律效果 得減輕其刑 必減輕或免除其刑
規範性質 一般處罰規定 具悔悟性質之寬大條款
💬兩者差異在於中止犯具有『己意』,故賦予必減免之法律效果以鼓勵回頭。
🧠 記憶技巧:普通得減、不能不罰、中止必減免。
⚠️ 常見陷阱:最常混淆中止未遂(中止犯)的法律效果。它是『減輕或免除其刑』,並非『不罰』。
準中止犯 著手的認定 客觀危險說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故意、過失與客觀歸責理論在刑法之適用
查看更多「[執達員] 刑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8年[執達員] 刑法概要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