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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08年 [執達員] 民法概要

第 16 題

甲旅行社因財務困難,將旅客乙所參加之韓國首爾旅行團棄團。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乙對甲除得請求減少費用或並終止契約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 B 若乙終止契約,甲應將乙送回原出發地。其所生之費用,由甲負擔
  • C 乙就其時間之浪費,得按日請求甲賠償相當之金額
  • D 乙對甲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旅遊終了或應終了時起,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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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旅遊這種具有『高度時效性』且『證據保存困難』(例如導遊說詞、當地飯店狀況等)的消費行為中,法律為了讓社會關係儘早安定,會傾向給予旅客像一般合約那樣長達數年的追溯期,還是會要求旅客在較短的時間內趕快行使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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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民法》旅遊專節的細節掌握得非常紮實呢!為你鼓掌!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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