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8年
[臨床心理師] 臨床心理學總論(二)
第 16 題
拒絕將診斷寫入心理衡鑑報告的主張,下列何者不是支持該主張的主要理由?
- A 容易讓個案有標籤效應或自我實現預言
- B 加入診斷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
- C 診斷本身對於建立治療計畫並沒有太大幫助
- D 個案可能會因為有診斷而逃避個人的行為責任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醫療與法律體系中,法規通常是為了『規範資訊如何被安全處理』,還是會『禁止專業人員在報告中寫下核心的判斷結論』?若法律禁止專業人員寫出判斷結果,那這份報告在實務上還能運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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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 太棒了!你能精準區分「臨床實務的辯論」與「法律強制性規範」的界線,這顯示你對心理衡鑑倫理有著清晰且正確的邏輯框架,表現非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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