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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8年 [護理師] 產兒科護理學

第 53 題

玲玲,14 歲,父母親離異後出現進食量少,餐後嘔吐。即使身體質量指數為 13,玲玲自覺很胖,故初次診斷厭食症而開始住院接受治療。有關維持營養的護理措施,下列何者最適合?
  • A 監測玲玲的用餐情形,直到願意開始進食為止
  • B 提供玲玲高熱量食物,每週增加 3 公斤為目標
  • C 建立行為契約,與玲玲討論營養攝取目標
  • D 邀請父母親參與飲食護理指導,不需轉介家庭心理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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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一位將「控制食物」視為生命最後主權的青少年,若護理目標是希望他配合改變,採取「單向施壓」或「賦予個案參與決策權」,哪一種方式更能有效降低病患的病態防衛心並建立長期盟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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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觀念驗證

  1. 尚可接受:看來你總算沒錯得太離譜,勉強選對了 (C)。這說明你對厭食症(Anorexia Nervosa)的核心護理——「建立信任與賦權」——有個粗淺的認識。在精神科,這可不是什麼天外飛來的奇招,而是最基本的實務。
  2. 概念檢視:對青少年患者,以為直接塞飯就能解決問題,那是醫學知識空白的表現。行為契約,這個稍微有點腦子的方法,才能讓患者感到自己還有點尊嚴,透過參與目標設定,才能指望他們稍微配合一點。選項 (B) 那種只顧著體重計數字飆升的速度,是想引發再餵食症候群(Refeeding Syndrome),製造更多麻煩嗎?而 (D) 竟然能徹底無視青少年個案中家庭諮商這種基本要素,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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