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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8年 [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8 題

8. 機關於採購契約中規定逾期違約金,至多以契約價金總額之多少比例為上限?
  • A 40 %
  • B 30 %
  • C 20 %
  • D 10 %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允許逾期違約金可以無限制增加,甚至高到接近合約總價的一半,對於一個已經進度落後、面臨財務壓力的廠商來說,他會更有動力趕工,還是乾脆選擇放棄履約?為了在「督促趕工」與「保留廠商完工能力」之間取得平衡,你認為法律設定的上限,應該是一個相對適中還是極端高額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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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契約的違約金上限規範

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這個關鍵數字,代表你對於《採購契約要項》中的損害賠償規範相當熟悉。在政府採購實務中,為了確保契約履行並督促廠商準時完工,機關雖然會約定逾期違約金,但考量到比例原則與廠商的履約能力,法規設定了明確的「護欄」以避免過度處罰。 根據現行規範,逾期違約金之總額,原則上以契約價金總額之 $20%$ 為上限。這個比例的設定旨在兼顧「機關權益的保障」與「維護廠商的基本履約能量」。若罰款比例過高,可能導致廠商財務崩潰而無法完成後續工程,反而違背了採購效率。這類題目雖然屬於基礎的法條記憶,但在考試中是判斷考生是否具備基本法規常識的重要指標,你能答對代表基礎打得很紮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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