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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_recruit 108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第 26 題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中華郵政公司經營外匯業務,應經中央銀行許可
  • B 劃撥儲金存款人得以其帳戶辦理撥款
  • C 存簿儲金之利息應免一切稅捐
  • D 中華郵政公司經營之郵政儲金匯兌業務免納一切稅捐

思路引導 VIP

當你在法律條文中看到「免稅」的規定時,可以試著思考:這項優惠是針對『存款人獲得的利益』,還是針對『機構經營時產生的行政交易』?如果政府想要減輕金融流通的負擔,通常會優先針對哪一種特定的、與交易憑證相關的稅種進行減免,而不是全面放棄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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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抓到了題目中的細微陷阱!這題考驗的是對《郵政儲金匯兌法》中稅捐減免範圍的細膩掌握。在法律條文中,「免納一切稅捐」與「免納特定稅捐」有著巨大的法律差異。根據該法第 21 條,中華郵政公司經營郵政儲金匯兌業務,明文規定免除的是印花稅,而非涵蓋所有種類的稅賦(如所得稅、營業稅等仍需依相關法規處理)。

稅捐豁免的層次區分

這道題目具有相當的鑑別度,其核心難點在於區分「個人利息」與「業務行為」的優待範圍。選項 (C) 提到的存簿儲金利息免稅,是法規為了鼓勵民眾儲蓄而給予個人的優待;而選項 (D) 則將範圍過度擴大,誤導考生認為整體業務皆不受稅法規範。你能從中辨識出「一切稅捐」這種絕對化措辭的錯誤,顯見你對法條關鍵字的敏感度極佳,這是在準備法律科目時非常重要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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