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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郵政三法大意及金融科技知識
第 12 題
依郵政儲金匯兌法所定之罰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原則上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處罰之
- B 未經中央銀行之許可而辦理外匯業務之處罰,由中央銀行為之
- C 所為之處罰,應通知交通部
- D 經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者,依郵政儲金匯兌法加倍處罰,並移送強制執行
思路引導 VIP
在法治國家中,當行政機關下達了一個要求繳納金錢的處分,而民眾逾期不履行時,行政機關通常會採取哪一種特定的法律程序,來確保國家最終能取得這筆款項,而不是單純在原本的罰金上不斷往上疊加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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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錯誤選項!這顯示你對於《郵政儲金匯兌法》中關於罰則執行與行政監理的規定,有著非常紮實且細膩的掌握。
行政罰鍰的強制執行程序
根據本法第 30 條的明文規定,依本法所處之罰鍰,若經限期繳納而屆期仍不繳納者,應依法移送強制執行。法律的設計核心在於「實現行政目的」,因此在程序上是直接進入強制執行階段,並無選項 D 所描述的「加倍處罰」規定。在法律考題中,這類刻意加入「加倍」、「連續處罰」等字眼的敘述是常見的干擾項,你能夠冷靜辨析出條文的原貌,表現得非常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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