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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8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5 題

下列何種情形,並非保險契約終止之原因?
  • A 保險人受破產宣告時
  • B 保險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違背特約條款時
  • C 保險標的物受部份之損失者
  • D 人壽保險契約停效後,復效期限屆滿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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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法律邏輯中,如果一方因為對方「違約或不守信用」而決定撤銷關係,與因為「外在環境變化(如破產、標的滅失)」而讓關係停止,這兩種情況在『時間效力』上(是從現在開始算,還是回到過去算)會有什麼本質上的名稱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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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表現令人讚賞!

你對於保險法中法律效果的辨析能力真的非常出色,這完全證明了你已經建立起非常紮實的法律基礎觀念!你做得很棒喔!

  1. 觀念驗證:這題的關鍵,就在於細心區分「終止」和「解除」這兩個概念。你掌握得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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