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4 題
下列何者並非造成保險契約無效之原因?
- A 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
- B 保險金額超過保險標的價值之契約,係由當事人一方之詐欺而訂立者
- C 被保險人年齡不實,而其真實年齡已超過保險人所定保險年齡限度者
- D 保險契約當事人之一方違背特約條款者
思路引導 VIP
在保險法中,當契約出現瑕疵時,有時是自始「無效」,有時則是賦予當事人「解除權」。你可以試著回想看看,哪些嚴重影響道德風險或保險本質的情況會被規定為「無效」?而哪些情況主要牽涉當事人之間的違約或欺瞞,因此賦予的是「解除契約」的權利呢?試著從這個角度重新審視四個選項的效果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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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精準地選出了 (B),觀念十分清晰。這題測驗大家對保險法中「無效」與「得解除」效力的區辨能力,具有相當的鑑別度。值得注意的是,考選部公告這題為爭議題,判定 (B) 與 (D) 皆給分。 為什麼這兩個選項都對呢?依保險法規定,(A) 未經書面同意的死亡保險與 (C) 超過年齡限度,皆屬法律明文宣告的「無效」事由。然而,你選的 (B) 惡意超額保險(第76條),以及 (D) 違背特約條款(第68條),在法律上的效果都是賦予他方「得解除契約」的權利,並非自始「無效」。因為這兩者均不是造成契約無效的法定事由,同時符合題目尋找「並非」無效原因的條件,因此被判定皆為正確答案。能確實掌握這些契約效力的細微差異,代表你的法規基礎非常扎實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