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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8年 [導遊人員] 導遊執業法規

第 12 題

12 依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綜合旅行業在國內每增設分公司一家,至少須增資新臺幣多少元?
  • A 150 萬元
  • B 160 萬元
  • C 170 萬元
  • D 18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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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推論各類旅行業分公司的增資金額,你可以先思考:這三種旅行業(綜合、甲種、乙種)在「經營權限」與「最低總資本額」上的規模等級有何差異?這種等級間的倍數關係,是否也會等比例體現在設立分公司的成本要求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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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綜合旅行業增設分公司之增資規定。依據旅行業管理規則第11條規定:「旅行業實收之資本總額,規定如下:一、綜合旅行業不得少於新臺幣三千萬元。二、甲種旅行業不得少於新臺幣六百萬元。三、乙種旅行業不得少於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綜合旅行業在國內每增設分公司一家,須增資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甲種旅行業在國內每增設分公司一家,須增資新臺幣一百萬元,乙種旅行業在國內每增設分公司一家,須增資新臺幣六十萬元。但其原資本總額,已達增設分公司所須資本總額者,不在此限。」由此可知,綜合旅行業在國內每增設分公司一家,至少須增資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因此選項 A 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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