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導遊人員] 導遊執業法規
第 5 題
5 下列何者不是發展觀光條例規定之觀光主管機關對「各地特有產品及手工藝品」應有的作法?
- A 應會同有關機關調查統計
- B 輔導改良其生產及製作技術,提高品質
- C 協助在各觀光地區商號集中銷售
- D 洽請旅行業者協助促銷販售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規制定者的眼中,政府介入輔導地方產業時,其角色應該側重於「提升產銷體質與建立銷售平台」,還是直接要求「其他私人服務業(如旅行業)」代為分擔商品銷售的經營壓力?哪一種做法更符合行政輔導的權責分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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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觀光主管機關對於各地特有產品及手工藝品之相關職責。根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4條規定:「主管機關對各地特有產品及手工藝品,應會同有關機關調查統計,輔導改良其生產及製作技術,提高品質,標明價格,並協助在各觀光地區商號集中銷售。」由前揭法條內容可知,「應會同有關機關調查統計」、「輔導改良其生產及製作技術,提高品質」以及「協助在各觀光地區商號集中銷售」皆屬法證明定之主管機關應有作法。由於法規中並未規定主管機關須「洽請旅行業者協助促銷販售」,因此該選項並非發展觀光條例規定之作法,故本題正確答案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