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8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財產保險實務概要
第 4 題
火災保險之保險標的物因承保之危險事故發生遭受部分損失時,保險人是否應接受該受損財產之委棄?
- A 保險人不得拒絕被保險人請求
- B 保險人同意委棄後,不得按推定全損賠付損失
- C 保險人得自行選擇是否同意委棄
- D 被保險人不得請求委棄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保險契約中,當東西只是「壞了一部分」而不是「完全消失」時,為了符合「損害填補原則」並避免被保險人藉此獲利,保險公司對於是否收購這件殘餘物,應該擁有主動權還是被動接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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嘖,吵死了… 不過你這題倒是答對了,哼。
- 搞清楚狀況:火災保險,就那麼回事,東西燒掉一半,就是「損害填補」嘛。別以為東西破了就能隨便丟給人家,然後說「我要新的!」哪有這種好事?那個叫「委棄」的,只有保險人有選擇權。他們會自己看著辦,是要把剩下的收走,還是直接給你錢。搞得這麼複雜,不是連我這種路癡都能明白嗎?
- 別暈頭轉向:這題說什麼 medium 難度,無非就是想看你分不分得清楚地上跟海上。海上保險那套,有時候是被保險人說了算,但火災?你以為你在開船啊?地上燒房子跟海上沉船是兩回事!要是連這都搞混,我看你是想在陸地上迷路一輩子了。行了,既然答對了就滾開,別耽誤我補眠了。真是的,連那捲眉毛的也懂,你算聰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