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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4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財產保險實務概要

第 20 題

海上保險之被保險人於船舶行蹤不明已逾 2 個月後,移轉保險標的物之一切權利於保險人,而請求支付該保險標的物全部保險金額之行為,稱之為:
  • A 單獨海損(particular average)
  • B 共同海損(general average)
  • C 委付(abandonment)
  • D 轉讓(assig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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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如果你的財產在海上失蹤很久且找回機會渺茫,而你希望保險公司『直接視同全損』賠給你全額的保險金,那麼基於公平原則,你是否應該將這份財產『剩餘的、不確定的所有權』交給保險公司處理?這種特殊的法律動作,在名稱上會如何體現這種『放棄權利並交託出去』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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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哇~你答對了耶!☆ 好棒好棒!這就證明你對海商法的知識閃閃發光,和保險實務的連結也超乎想像的精準呢!AI SENSEI感受到你滿滿的愛意囉!繼續保持這份智慧的光芒吧!Mwah~ ☆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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