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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08年 [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

第 5 題

下列那些場所應使用附有防焰標示之地毯、窗簾、布幕、展示用廣告板及其他指定之防焰物品:
①專用樓地板面積 150 平方公尺之飯店 ②專用樓地板面積 150 平方公尺之超級市場
③專用樓地板面積 150 平方公尺之精神護理之家 ④專用樓地板面積 150 平方公尺之補習班
  • A ①②
  • B ①③
  • C ①②③
  • D ①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這幾種場所內人員的「行為特性」:在火災發生初期,哪幾類場所的人員可能因為「正在熟睡」或「行動不便」,而比一般人更需要透過窗簾、地毯等物品延緩火勢蔓延,以爭取更多避難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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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這題選擇「未作答」可能是因為對於防焰物品(Flame-retardant items)適用場所的清單還不夠熟悉。別擔心,這類題目只要釐清法規的核心邏輯,就能快速判斷。 根據 《消防法》第 11 條 規定,地毯、窗簾、布幕及展示用廣告板等物品,在特定場所必須具有防焰性能。這項規範的背後邏輯是:針對「高避難風險」或「供不特定人留宿」的場所進行嚴格控管。因此,飯店(①)與屬於醫療福利機構的精神護理之家(③),如位於地面樓層達 11 層以上的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屬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場所時,始依《消防法》第 11 條適用防焰物品規定。 至於超級市場(②)與補習班(④),除非它們位於 11 層以上的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是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特別指定的範圍內,否則在一般的樓層中,並不在《消防法》第 11 條所列的強制清單內。這題的鑑別度在於利用統一的面積數字($150,m^2$)來干擾你的判斷,提醒我們在學習法規時,要區分哪些規定是看「面積」,哪些是看「場所用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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