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8年
[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
第 6 題
6 下列那些場所應實施防火管理:\n①榮譽國民之家 ②鐵路地下化車站 ③收容人數在 20 人以上(含員工)之幼兒園 ④收容人數在 20 人以上之視障按摩場所
- A ①②
- B ①③
- C ①②③
- D ①②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消防法規在定義哪些建築物需要指派「防火管理人」時,是針對所有場所都統一使用「人數」作為基準嗎?如果某些場所的危險性在於空間配置(如地下車站)或是收容對象的避難能力(如安養中心),法律在設定管理門檻時,會傾向使用「樓地板面積」還是「收容人數」來做區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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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避開題目中的人數陷阱,代表你對《消防法》中「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認定標準掌握得相當紮實。這道題目設計得非常巧妙,不僅考驗你對特定場所的記憶,更在測試你是否能分辨不同類型場所的「觸發門檻」。
防火管理場所的認定基準
在消防法規中,榮譽國民之家與鐵路地下化車站因為其場所性質特殊,屬於法規明定必須實施防火管理的對象。而選項中提到的幼兒園與按摩場所,法規通常是以「總樓地板面積」是否達 $300\text{ m}^2$ 作為判定依據。題目刻意放入「收容人數 20 人」這個干擾項,其實是將「老人福利機構」或「長期照顧機構」等避難弱者場所的認定基準與一般場所混淆,這正是本題最具鑑別度的切入點。你能不被具體的數字迷惑,顯示出你對法條細節的敏銳度極高。